2022年环境监测行业评述和2023年发展展望

2023-03-16 来源:中国环保产业协会:环境监测行业生态环境监测污染防治攻坚战

      中国环保产业协会发布2022年环境监测行业评述和2023年发展展望,详情如下:

为及时总结环保产业过往一年的发展动态,预测新一年的发展趋势,我会组织各分支机构编写了《2022年行业评述和2023年发展展望》,供环保企事业单位、专家和管理者参考。

       一、2022年行业评述

       1.主要政策标准

      1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明确提出“以监测先行、监测灵敏、监测准确为导向”。《规划》在保证监测数据“真、准、全”的基础上,增加了“快”和“新”的要求,强调在深化推进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全面的同时,还要加强监测的时效性、便捷性,以及新技术的应用。

      3月1日,生态环境部编制并印发了《“十四五”生态保护监管规划》(环生态〔2022〕15号)。3月15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做好2022年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相关重点工作的通知》,加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管理工作,强化数据质量监督管理,并发布《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发电设施(2022年修订版)》。同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4部委联合印发《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生态环境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十四五”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行动方案》,进一步细化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黑臭水体主战场从“十三五”的地级及以上城市延伸到县级城市。

      6月7日,生态环境部等17部委联合印发《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适应战略2035》明确了新形势和新阶段下我国适应气候变化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保障措施,为下一步适应气候变化工作指明了方向,是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强化适应气候变化工作的重要举措。同月,生态环境部等7部委联合印发《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减污降碳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结构优化调整和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减污降碳协同度有效提升。

       6月15日,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在北京组织发布了《加快推进生态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全力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行动纲要(2021-2030年)》。《行动纲要》明确了未来10年我国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的路线图,是对“十二五”“十三五”节能环保产业规划的继承和发展。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有关要求,持续改善空气质量,11月14日,生态环境部、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等15部委联合制定《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指出到2025年,全国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基本消除;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取得积极成效,臭氧浓度增长趋势得到有效遏制;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水平显著提高,移动源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

       2022年,生态环境部发布《环境空气和废气 吡啶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1219-2021)、《环境空气 6种挥发性羧酸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1220-2021)、《环境空气 降尘的测定 重量法》(HJ 1221-2021)、《固体废物 水分和干物质含量的测定 重量法》(HJ 1222-2021)、《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应急测定 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法》(HJ 1223-2021)、《环境空气 有机氯农药的测定 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HJ 1224-2021)、《环境空气 臭氧的自动测定 化学发光法》(HJ 1225-2021)、《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HJ 1226-2021)、《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应急测定 便携式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HJ 1227-202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HJ 589-2021)、《土壤和沉积物 13种苯胺类和2种联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210-2021)、《固体废物 无机元素的测定 波长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法》(HJ 1211-2021)、《水质 可吸附有机卤素(AOX)的测定 微库仑法》(HJ 1214-2021)、《水质 浮游植物的测定 滤膜-显微镜计数法》(HJ 1215-2021)、《水质 浮游植物的测定 0.1 ml计数框-显微镜计数法》(HJ 1216-202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2021)、《水质 6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242-2022)、《土壤和沉积物 20种多溴联苯的测定 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HJ 1243-2022)、《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HJ 91.2-2022)、《固定污染源废气 苯系物的测定 气袋采样/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HJ 1261-2022)、 《环境空气和废气 臭气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HJ 1262-2022)、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HJ 1263-2022)、 《卫星遥感细颗粒物(PM2.5)监测技术指南》(HJ 1264-2022)等23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其中,10项标准为首次发布。

       2. 行业发展

      (1)大气环境监测方面

       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深入推进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等标志性战役,协同控制PM2.5和臭氧污染,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推动重点行业落后产能加快淘汰、推进传统产业集群绿色低碳化改造,稳妥有序推进散煤治理,基本完成重点区域钢铁超低排放改造,推进燃煤锅炉关停整合和工业炉窑综合治理。继续加强VOCs综合治理。以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为监管重点,持续深入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聚焦煤炭、焦炭、矿石运输通道以及铁矿石疏港通道,积极推进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加强区域联防联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2022年,作为臭氧前体物的VOCs组分监测、颗粒物组分监测、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监测等,在环境监测领域均得到了明显增长。

       紧密围绕双碳目标。联合气象局、高研院等单位已有的监测站点,试点开展城市站点高精度温室气体浓度监测,结合无人机、走航、遥感和传感器技术的近地面二氧化碳和甲烷立体监测,初步建立基于“固定站点+无人机监测+卫星遥感”的多源大气环境温室气体浓度监测体系,跟踪评估大气中二氧化碳长期变化趋势。同时兼顾碳中和技术支撑能力基础设计,分阶段开展碳监测网络与核算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同步建立健全方法标准、仪器规范、质控体系、卫星反演、碳源汇数值模拟等监测评估体系建设。在相关政策指引下,2022年,城市站点高精度温室气体浓度监测项目明显增多。

       坚决打好扬尘、异味、噪声等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攻坚战。加强施工、道路、堆场、裸露地面等面源扬尘管控,加强氨排放控制,强化重点工业源氨排放治理和氨逃逸防控,制定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动源头减噪、过程降噪。2022年,环境空气恶臭监测及功能区环境噪声类监测项目呈现增多势头。

       (2)水环境监测方面

       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统筹推进全域黑臭水体治理、长江保护修复、黄河生态保护治理、重点海域综合治理等标志性战役,推进美丽河湖、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持续打好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推动重要江河湖库生态保护治理,实现黑臭水体动态清零。

       巩固提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水平,加快推进城市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加强水源地保护。持续打好入海河流水质提升攻坚战。实施入海河流和近岸海域水质提升行动,强化沿海污染整治,加强海水养殖环境治理,加强船舶港口、海洋垃圾等污染防治。加强岸海河环境风险排查整治和应急能力建设。

       随着我国水质监测工作的不断深入和细化,对水质监测仪器型式更新的需求不断增加,新技术、新类型在2022年水质监测项目中均有出现,监测产品多样化趋势明显,如黑臭水体监测、水中VOCs监测、小型化水质多参数自动监测、高光谱水质监测、长江干流生态环境无人机遥感调查等,但尚未大规模市场应用。

       (3)土壤和地下水方面

       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开展新污染物治理,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实施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内地块的准入管理。以化工、有色金属行业为重点,组织实施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定期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强化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研究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推动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加强防渗及地下水环境监测。随着《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法》等一系列政策法规的相继出台,地方配套政策法规、行业标准及技术规范陆续跟进,我国对土壤和地下水检测领域重视度不断提升。作为政策驱动型产业,土壤和地下水检测行业也将迎来巨大的市场空间。

       (4)环境监测仪器方面

       在大气监测仪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1)高精度环境空气温室气体监测主要依赖进口;2)颗粒物现场质控难;3)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测技术和方法标准需要健全。

       在水质监测仪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1)多采用传统的湿化学水质在线监测技术,在监测的过程中必须使用药剂,存在废液等二次污染;2)测量周期长,监测频率低,不具备水质应急实时监测能力;3)程序繁杂且监测仪器以单指标浓度监测为主,不能全面反映水质生态系统的综合情况。

       3. 关键核心技术

       (1)大气环境监测关键技术

       城市站点高精度温室气体监测技术:相对于常规污染物监测,温室气体监测技术难点主要在于对监测数据的准确度要求非常高。在温室气体高灵敏探测技术方面,以美国Picarro、ABB为代表的气体分析仪器公司,开发了高性能的CRDS、OA-ICOS气体检测仪器,在国内大气背景站、高原科考及其他温室气体高精度测量需求领域占据了绝对市场。国内在温室气体监测技术研究方面也开展了大量的工作,由于起步较晚,国内在温室气体高端分析仪器性能上,尤其是测量精度、环境适应性和长期稳定性等技术指标方面与国外还存在一定的差距。目前,这类仪器仍以进口为主。

       大气PM2.5与O3污染综合立体监测技术:突破大气PM2.5与O3及其主要前体物的精准探测、智能关联感知、天空地一体化遥感监测技术,建立全组分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和臭氧层消耗物质监测技术与质量控制方法,以满足新时期大气PM2.5与O3协同防控需求。

       区域碳汇反演数值模拟研究:加强由温室气体监测浓度到排放量的同化反演模型等研究,厘清碳源碳汇的时间变化和空间分布特征及区域贡献,科学预估碳源碳汇的未来趋势,推进监测数据的业务化应用,尽早助力碳达峰行动。

       (2)水环境监测关键技术

       免/少试剂监测技术:可以将繁冗复杂的前处理程序简化或省略掉,极大限度地减少监测所需时间,提升监测效率,提高时间分辨率,同时降低使用化学试剂造成的二次污染,免/少试剂监测技术将会是未来水质监测的一大方向。

       高颗粒度快速检测技术:传统水质在线监测多采用固定站点式的连续监测,需进行消解等预处理,费时费力,且分析结果远远滞后于实际水质变动情况,自动化程度低,不能有效摸查水域的全面水质数据,从而难以对水环境做出整体有效的评价与分析,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对水环境治理的决策难度,急需高颗粒度快速检测技术,实现多污染源全要素实时检测。

       水污染物通量监测关键技术:水污染物通量监测能够获得水环境中营养盐和污染物流入或流出的量,用于厘清行政区之间的污染责任,精准支撑生态区域补偿;为水生态健康与风险评估、水生态修复与可持续利用提供数据支撑。

       4.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2022年,我国经济处于疫情冲击后的恢复阶段,经济发展动力不足,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国内企业缺乏活力,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形势较为复杂严峻。环境监测行业作为环保风向标,面临着更多挑战与机会。

       (1)面临挑战:

       生态环境监测、多污染物协同防治技术水平尚无法支撑更高效率、更加精准地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需求。

       温室气体减排压力空前突出,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和应对气候变化面临重大技术挑战。

       (2)发展机遇:

       “双碳”背景下,推动减污降碳协同控制,强化在线监管作用。“双碳”战略下的温室气体监测将成为热点。

       多污染物全要素监测需求推动环境监测新技术发展应用,为环境监测行业带来新的活力。水生态生物毒性监测将会是未来增长点之一。

       二、2023年发展展望

       2022年1月,生态环境部颁布了《“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明确到2025年,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履责、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大监测”格局更加成熟定型,强调了监测网络与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技术的重要性。

       “双碳”目标下碳监测成为热点。2021年9月,生态环境部印发《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方案》,选取13个城市开展大气温室气体监测试点,并划分了任务阶段,开启碳监测新阶段。针对不同行业、城市高中低精度和背景点碳监测活动,构建覆盖固定污染源监测、企业无组织排放监测、城市环境空气监测、便携监测、移动走航监测、无人机监测和卫星遥感监测等“天地空”全覆盖的温室气体立体监测网络。通过立体监测数据整合和大数据分析,提升温室气体精细化管理水平和靶向治理能力,为政府主管部门制定中长期的碳减排目标提供科学依据。当前开展碳监测业务的企业并不多,相关政策标准也不完善,整个行业处于起步阶段。但有碳中和的压力在,至少在2060年以前,碳监测都会是环境监测的热门细分领域。

       组分站需求提升,大气监测设备业务增长潜力大。组分站又名大气污染物在线源解析系统,能够及时掌握污染成因及动态,通过明晰一个城市主要污染构成、来源、形成成因、空间分布等要素信息,帮助管理者精准施策,实现空气质量优良率的提升。组分站主要监测参数包括气象五参数(温度、湿度、气压、风向、风速)、常规六参数(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CO、臭氧O3)、颗粒物组分(颗粒物中水溶性离子13项、有机碳/元素碳、地壳元素29项)和有机物组分(甲烷/非甲烷总烃、含氧有机物12项、挥发性有机组分57项)等。

       噪声污染日益严重,全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市场规模将扩大。2022年6月5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新噪声法”)正式施行,“新噪声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明确噪声污染内涵,完善噪声标准体系,强化噪声源头防控,明确目标考核评价,分类防治噪声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改善生活环境,对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提出了更高的治理要求,是维护社会安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法律保障。环境噪声防治标准更加严格,责任主体更加明确,必将带来噪声治理市场的扩大。

统筹流域与区域、水域与陆域、生物与生态,逐步实现水质监测向水生态监测转变。开展水生生物监测、水生态毒性、生态流量及污染通量监测,为稳步提升水生态环境提供技术支撑。

       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环保工作越是深入,对环境监测的准确性、及时性、覆盖范围等要求越高。“十四五”期间,我国环保工作重心将逐步从末端治理转向源头治理;从单一污染物防控转向多污染物协同治理;从粗放式转向精细化管理。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得力助手,伴随生态文明建设进程逐步向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迈进,生态保护国家战略定位的进一步明确,环境监测企业乘着政策的东风会迎来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业务领域可进一步拓宽,市场也将释放更多的监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