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1〕419号)要求,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拟组建浙江省危险废物鉴别专家委员会,经征集、审查,确定焦少俊等21位同志为浙江省危险废物鉴别专家委员会成员(第一批),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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